根据《暨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暨教〔2012〕2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将对2014年研究期限过半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14年度国家级(一年期)、省级(一年期)、校级(一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3 。
二、中期检查流程
(一)项目组在教务处网站登录“暨南大学本科信息教学门户”(http://202.116.1.182:9000),输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的账号和密码,选择页面上的“登录”按钮。进入系统中,选择“创新教育管理”系统(CrES),进行中期检查申请,并填写相关材料。具体操作可参见《创新教育管理系统使用说明手册》“中期检查”部分(说明手册在“创新教育管理”系统首页即可下载)。如有操作疑问,请加入咨询qq群:364291906;
(二) 项目组在系统中填写《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提交指导教师审核。指导教师在系统中签署意见,并在网上提交学院审核;该流程务必在11月9日前完成
(三) 各学院组织3~5人的专家小组(原则上要求具有高级职称)对项目进行审核和检查,并在系统中填写具体评审意见,填写完毕后提交学校审核;
(四) 学校将根据项目材料及评审情况组织审核,做出合格、调整或终止研究的评价;
(五) 若项目有重大变更事项,项目组须提交变更申请,具体操作可参见《创新教育管理系统使用说明手册》;
(六) 若项目在中期检查时已取得相应成果(如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竞赛获奖等),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物等)到学院,并在材料上注明项目编号及名称,学院汇总后再提交到学校。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部)请于2014年11月14日前完成学院有关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并登陆系统打印《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部)汇总表》一份,连同项目成果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地点:行政办公楼217室,联系人:邓老师,电话:020-85228320,Email:ojwsjk@jnu.edu.cn)。
四、其他
(一) 项目研究成果属暨南大学所有,发表论著或申报其他成果时须注明“暨南大学(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
(二) 前期获批延期中期检查的项目请自行按照要求提交相关中期检查材料。
本文除正文外,所有附件不印发文字稿,请从教务处主页“通知”栏下载。
附件:下载文件
暨南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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