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讲坛|黄涛涛主任谈地方治理现代化与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发表时间:2020-12-14 文章来源:法学院

2020年12月9日晚,广东省司法厅研究室副主任、暨南大学法律硕士实践指导教师、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三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黄涛涛主任莅临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开展了以“地方治理现代化与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为主题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院长朱义坤教授主持,我院李健男教授、陈胜蓝老师出席。

(黄涛涛主任讲学现场)

讲座伊始,黄涛涛以真实案例切入,介绍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概念、特征、主要种类、特殊情形,分析了立法概况、存在的问题,梳理了立法历程、法律政策依据。他认为重大行政决策是决策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

同时他指出,目前个别地方仍存在着行政决策忽视尊重客观规律,听取群众意见不充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不到位、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等问题。

随后,黄涛涛分享了他对我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总体制度架构的思考。他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动议进行了讲解,重点分析了我国决策动议存在的问题和重大行政决策的五大法定程序,包括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集体讨论决定、合法性审查等。

在互动环节,李健男对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不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原因提出了相关问题进行探讨。黄涛涛就师生们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朱义坤在总结中指出,行政决策程序中仍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比如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都需要我们结合法条、判例和学说,进行实务梳理,开展深入研究。并呼吁同学应加强对实践改革的关注与了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合影留念)

(图/文 刘祯荣 黄新炜 余快张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