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静(教授,硕士生导师) 研究方
刘文静(教授,硕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行政法学、宪法学
学历背景:北京大学哲学学士(1987)、哲学硕士(1990)、法学博士(2003)
荣誉访学:富布赖特访问学者(美利坚大学华盛顿法学院,2008-2009学年)
学术兴趣:(1)政府信息共享制度
(2)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3)地方立法
(4)比较行政法
学术成果:
1、著作:
(1)《WTO透明度原则与我国行政公开制度》(合著,第一作者),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2)《依法行政》(合著,副主编),南方日报出版社2008年版。
(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合著,副主编)西安交通大学2007年版。
(4)《较大的市政府规章制定权限研究》(合著,副主编),新世界出版社2006年版。
(5)《WTO规则国内实施的行政法问题》(独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2007年5月获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著作类三等奖。
2、论文
(1)The role of the courts in China’s progress towards transparency. Research Handbook on Transparency (Padideh Ala’I & Robert Vaughn, editors). Edward Elgar Publishing Ltd. UK , USA. 2014.pp.215-241.
(2)Approaching democracy through transparency: a comparative law study on Chinese open government information. American University International Law Review, Volume 26(4), 2011. 983-1007.
(3)Government information sharing: principles, practice and problems -- an 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 Government Information Quarterly, Volume 28(3), 2011. 363-373.(SSCI全文收录)
(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制度经济学分析》,《法商研究》2007年第3期,第59-66页。《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7年第五期摘录。
(5)《论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权限》,收入杨建顺主编:《比较行政法——方法、规制与程序》,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86-98页。
(6)《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核心标准》,《学术研究》2005年第10期,第69-73页。
(7)《行政许可的后续监管》,收入《公法研究》第四卷,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版,第122-129页。
(8)《行政公开的理论基础与宪法依据》,《岭南法学研究》2005年第1辑,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8月版,第111-117页。
(9)《行政公开与利益冲突》,收入《修宪之后的中国行政法——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2004年年会论文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6月版,第520-535页。
(10)《论行政强制检查》,《行政法学研究》2004年第1期,第44-50页。
(11)《WTO透明度原则对我国行政公开制度的影响》,《江汉论坛》2004年第4期,第101-105页。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4年第8期全文转载。
(12)《以公正的程序履行司法赔偿责任》,《人民检察》2004年第9期,第21-23页。
(13)《WTO的“宪政结构”》,收入《润物无声——北京大学法学院百年院庆文存之“中国宪政之路”》,法律出版社2004年12月版。第376-386页。
(14)《行业组织在反倾销中的作用》,《暨南学报》2004年第3期,第57-60页。
(15)《综合执法的合法性与实效性质疑》,《检察实践》2003年第12期。第38-40页。
(16)《WTO背景下行业组织的作用与法律责任》(合作,第一作者),收入张德信、郑俊田主编:《改革与创新——面向21世纪的中国公共管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3年版,第90-108页。
(17)《地方立法中的冲突与合作》,《暨南学报》2002年第6期,第8-16页。
(18)《论行政法学与行政管理学的互动关系》,《北京大学学报》2002年第3期,第110-117页。
(19)《英美宪政制度产生的背景及其启示》(合作,第二作者),《中山大学学报》2003年第3期。
(20)《市场失序的法律漏洞:困境与出路》(合作,第二作者),《经济法论丛》第七卷,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版,第87-134页。
(21)《论企业法人目的范围之意义——公法和私法的不同角度》(合作,第二作者),《暨南学报》2001年第5期,第13-19页。
(22)《论高等学校成人教育与继续教育的法治化》,载于《暨南高教研究》2011年第1期,第118-122页。
3、研究课题
(1)《个人信息保护研究》,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委托课题。项目负责人。
(2)政务信息共享的法律规制,(09BFX021),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
(3)WTO透明度原则与我国行政公开制度,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科研项目(02SFB2005),负责人。
(4)地方立法中的制度创新,广东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5)《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纪律处分制度》,广东省教育厅项目,负责人。
(6)《广州市电子政务网上办事立法咨询》,广州市机关网络中心委托项目,负责人。
(7)《广州市自然人基础信息共享立法咨询》,广州市科技与信息化局委托项目,负责人。
(8)《广州市政务信息共享立法咨询》,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委托项目,负责人。
(9)《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立法咨询》,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委托项目,负责人。
(10)《较大市政府规章制定权限研究》,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委托课题,第二负责人。
(11)市场失序的法律漏洞及补救方案设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快速反应项目。第一参与人。
实践成果:
1、作为起草小组专家组组长,主持起草《广州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广州市政府发布(政府规章),2009年10月1日生效。
2、作为起草小组专家组组长,主持起草《广州市法人基础信息共享暂行管理办法》,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广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008年5月1日生效。
3、在《检察日报》、《广州日报》等报刊发表法治类评论文章40多篇。
社会兼职:
广东省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广州市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法律顾问,广东省公安厅法制咨询委员,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家咨询委员,广东省教育厅教育法制咨询专家,广州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其他学术经历:
1、2010年7月应邀出席第18届国际比较法大会(The 18th International Congress of Comparative Law)并作主题报告Approaching Democracy through Transparency --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in Recent China。
2、2005年9月获邀参加美国东西方研究中心举办的第15届“新生代研讨会”(The 15th New Generation Seminar)并作主题报告Chinese Culture and the Rule of Law。
暨南大学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粤ICP备 12087612号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兴业大道东855号暨南大学知识产权楼
邮箱: ojf@jnu.edu.cn
FOLLOW US
学院党建微信号
学院官方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