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素玲 教授,法律学系系主任兼院长助理,硕士生导师
乔素玲
教授,法律学系系主任兼院长助理,硕士生导师
学习及工作简历
1981年-1985年,1997年-1990年,1997年-2000年,先后在郑州大学、暨南大学和中山大学学习,先后获得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
1985年-1987年在河南省濮阳市政府工作。
1990年-2001年在广州市东山区政府工作,任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
2011年至今在暨南大学从事教学与科研,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文化、侨务法学。
科研简历
主持项目:
2007年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法制转型的个案研究”
200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地域视野中的法制转型”
2015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侨务法律体系研究”
另参与国际社科基金、教育部等国家及省部级项目多项。
专著:
《法制转型的实然图景》,法律出版社,2009年
《近代广东社会与地方法制发展》,法律出版社,2016年
《教育与女性》,天津古籍出版社,2005年
另外出版合著专著7部。
论文:在《社会学研究》、《比较法研究》等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主要有:
清代广东人口增长与流迁,《暨南学报》1990年2期,人大复印 资料《明清史》全文转载
郑观应与中国法律观念的近代化,《比较法研究》2003年2期
清代澳门中葡司法冲突,《暨南学报》2002年第4期
新方志见证中国基层法治建设历程,《中国地方志》2002年2期
清代打击拐卖妇女犯罪之考察,《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2年3期
晚清商人法律意识初探,《江西社会科学》2002年4期
清代外国科技人员管理法令初探,《暨南学报》2004年4期
从地方志看土地争讼案件的审判 ,《中国地方志》2004年7期
鸦片战争时期中西法律观念比较 ,《社会科学辑刊》2005年2期
广州国民政府产权政策评析,曾宪义主编《法律文化》2006年卷。
社会团体在社会秩序建构中的作用,《江苏商论》2006年第4期。
建国初期的性别意识与婚姻法贯彻,中国法律史学会《法史学刊》(2006年第1卷)。
两难的选择:建国初期的华侨婚姻政策,《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06年第3期。
清代条例的效力——以澳门涉外命案的审理为视角,澳门《文化杂志》2007年冬季卷。
清代广东水利纷争及其解决,《中国地方志》2008年第9期。
警察与家庭暴力防治——中国大陆与台湾之比较,《暨南学报》2009年第3期。
中国宗族研究:从社会人类学到社会历史学的转向,《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4期。
基层政权设置中的地方权力因素,《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0年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明清史》全文收录。
建国初期婚姻制度变革的地域性,《比较法研究》2010年第3期
民国时期商会推动下的商标法运行,《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2年第1期。
晚晴国籍立法动因新探,《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15年第3期
获得奖励:广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
社会兼职:广东省高校女性发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论证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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