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功举办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实践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4-07-09 来源:法学院

75日,由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暨南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主办的“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实践研讨会”在我校成功举办。暨南大学党委副书记孙彧,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郑志柱,广东省委港澳工作办公室一级调研员何勉之,米其林(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暨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王兆华,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邓传远,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张乃根,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丁春艷,澳门大学人文社科高等研究院副院长税兵,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涉外法治研究院院长郭宗杰,以及来自协同单位的专家学者共20多人齐聚一堂,共同探讨暨南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路径,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贡献暨南力量集思广益。研讨会开幕式由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党委书记黄建新主持。



2023年,暨南大学获批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本次会议的召开是积极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创新培养的重要举措,旨在集聚各协同培养单位实践导师、特邀专家们的卓越才智,共同研析暨南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新观念、新模式、新途径。


与会嘉宾合影


孙彧代表我校对与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感谢,并介绍了学校和学院的发展历史,着重指出暨南法学教育自1927年创始,即站在国家的高度,具有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特殊使命。他强调暨南大学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家国情怀,同时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应用型、即战型高素质法律人才。他期待学院与今天与会的各位领导和专家,能够借此机会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涉外法治教育的协同发展,为我国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涉外法治事业的繁荣兴盛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郑志柱高度评价了暨南大学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双方在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人才培育方面的交流合作。他期望能以共建基地为推动力,抓好人才协同培养的平台与机制建设,进一步扩充我国在涉外立法、司法以及执法等领域的人才储备。

邓传远在致辞中表示,将积极整合相关资源,为合作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开展涉外立法执法司法人才培养项目贡献力量。

为了深化建设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机制,本次会议在开幕式环节还举行了实务界兼职教授和实践导师的敦聘仪式。学院聘任法国斯特拉斯堡罗伯特舒曼大学国际法博士、米其林中国区高级副总裁、法兰西国家功绩骑士勋章获得者王兆华博士为兼职教授,聘任与我校基地共建的三家协同培养单位的11名实务专家为我校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实践导师。


兼职教授和实践导师敦聘仪式

 

随后举行暨南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揭牌仪式,孙彧、张乃根、丁春艷、税兵等共同为研究院揭牌。


暨南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揭牌仪式


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实践主题研讨交流环节由郭宗杰主持。

张乃根在指出涉外法治重要性的基础上,分享了最高法院涉外民商事案件中的国际条约适用规则。丁春艷以外国法查明为切入点分析了当前涉外法治建设遇到的问题,并介绍了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的法学教育特色。税兵介绍了澳门大学法学院推出的“语言+法律”学位项目,从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模式探索、交叉融合学科课程体系的优化、多元化实践教学机制构建等方面提出了完善涉外法学人才培养机制的思路与对策。香港高等法院执业大律师吴英鹏从香港视角分析了当前我国企业和律所出海面临的外部挑战,强调了国家自主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必要性。

实践导师和我院老师交流环节,由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吴欣望主持。

王兆华从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实践三个维度分享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看法。广东省委港澳工作办公室一级调研员何勉之表示要充分发挥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优势,发挥三地法治人才聚合优势,持续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国际品牌,努力打造法律服务最优的湾区。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著作权审判庭三级高级法官屈昕表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涉外司法审判的重要内容,并分享了实务中涉外知识产权的相关案例。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闪涛认为,涉外法治实践教学要从专业课程、职业能力、素质提升等三方面展开,并分享了自己开展法律实务课程教学的经验。学院副院长李响,学院院长助理兼法律学系主任、涉外法治研究院副院长徐奇、学院国际法教研室郭鹏教授也分别就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发表了各自的观点。

最后,郭宗杰作总结致辞。他高度评价并真诚感谢了与会嘉宾贡献的真知灼见,表示学院将认真研究,将专家们好的意见与建议在暨南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实际过程中落实落细;同时也表示,学院将与各方建立起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创新协同育人路径,不断扩宽与各位专家及实践部门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培养出更多的适应我国涉外工作实务需要的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

 

 图文:徐奇、张铭洋、张孟雪

     编辑:李贤子

     初审:张璐

     复审:高轩

     终审:黄建新、郭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