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新

  • 职称:副教授
  • 邮箱:qiuxin@jnu.edu.cn

个人简介  



  

一、基本情况
邱新,男,1981年生,法学博士,公共管理博士后,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研究领域:行政法学、环境与能源法学、立法学

  

二、学术职务
1. 广东省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2. 广东省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副会长
3. 广东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理事
4. 广东省行政管理学会理事
5. 广东省依法治省办-暨南大学法治广东智库副主任
6.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中山大学教育立法基地副主任

  

三、社会兼职
1.广东省“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2.汕尾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3.广东省科技厅法律顾问
4.广东海事局法律顾问
5.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
6.佛山市顺德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咨询委员会委员
7.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四、学术经历
1.2000-2004年 中山大学法学院 法学学士
2.2004-2006年 中山大学法学院 法学硕士
3.2006-2009年 中山大学法学院 法学博士
4.2010-2013年 中山大学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博士后
5.2008年和2018年分别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 和“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全额资助,赴美国佛蒙特法学院(Vermont Law School)访学

  

五、院内职务 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主任


六、出版著作
1.《行政执法与政府管制》(副主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11月。
2.《信访立法研究》(副主编),北京:法律出版社2017年;
3.《香港信息公开制度研究》(参著),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10月;
4.《生物技术低碳化发展的法律保障制度研究》(参著),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5年4月;
5.《广东地方立法实践与探索》(参著),广州:南方出版社、广东人民出版社2015年9月版。

  

七、发表论文
1.Energy Regulation and Legislation in China, 42 Environmental Law Reporter 10678-93 (2012).
2.China’s Environmental Super Ministry Reform: Background, Challenges and the Future, 39 Environmental Law Reporter10152-63 (2009).
3.《城管人性化执法的制度回应》,载《浙江学刊》,2011年第2期;
4.《城市管理与立法规制》,载《公法研究》(第十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8月;
5. 《能源亲贫监管的立法促进》,载《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
6.《论节能减排的法律规制》,载《行政规制论丛》,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年5月(独立);
7.《能源管网的政府管制研究》,载《中国能源法研究报告(2009)》,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年8月;
8.《精神病患者强制送诊问题研究》,载《广东社会科学》,2012年第3期(第二作者);
9.《论学位管理的法治转型》,载《南京社会科学》,2014年第2期(第二作者);
10.《我国学位标准立法研究》,载《江海学刊》,2014年第3期间(第二作者)。

  

八、科研项目
1.独立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子课题,2018年;
2. 独立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青年项目“走向低碳化:能源监管法律制度革新”(11YJC820097),2011年;
3.独立主持: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低碳经济下的能源监管法律制度研究”(201000480794),2010年;
4.独立主持: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二五”规划项目“完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专题研究”,2014年;
5.独立主持:教育部人文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香港信息公开制度研究”(10JJDGJW013)子课题
6.参加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碳交易法律制度研究” (11BFX080);
7.参加项目:广东省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应对气候变化的区域合作及其法制回应对策研究” 2013年
8.参加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特别委托项目“社区治理与服务体系研究”, 2014年;
9.参加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特别委托项目“信访立法研究”,第一参加人,2013年;
10.参与项目:广东省科技厅软科学重点项目“《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配套政策与执行评估”(2017B070705007),2017年。

  

九、地方立法
近年来以来先后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广东省信访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西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条例》、《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广东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广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规定》、《东莞市生态文明促进条例》、《东莞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东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门市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建筑保护条例》、《阳江市公园绿地管理条例》等数十部法律、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起草和论证工作。

  

十、获奖情况
1. 2016年入选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双千计划”
2. 2014年 入选广东省高校第八批“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校级重点培养对象
3. 2016年被评为暨南大学优秀班主任
4. 2011年中山大学优秀博士后
5. 2011年“论节能减排的法律规制”一文获得中国行为法学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 “南岳论坛”优秀论文奖。

  

十一、主讲课程
1.本科生: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环境保护法、国家赔偿法
2.研究生课程:公法制度比较研究、行政法专题、环境法专题

  

十二、联络方式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暨南大学法学院(邮编:510632)
Email:
qiuxin@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