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素玲

发表时间:2024-11-26 文章来源:法学院

个人简介


一、姓名:乔素玲


二、学习及工作简历

1981年-1985年,1997年-1990年,1997年-2000年,先后在郑州大学、暨南大学和中山大学学习,先后获得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

1985年-1987年在河南省濮阳市政府工作。

1990年-2001年在广州市东山区政府工作,任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

2011年至今在暨南大学从事教学与科研。


三、科研简历

(一)主持项目:

2007年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法制转型的个案研究”

200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地域视野中的法制转型”

2015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侨务法律体系研究”

另参与国际社科基金、教育部等国家及省部级项目多项。


(二)专著:

《法制转型的实然图景》,法律出版社,2009年

《近代广东社会与地方法制发展》,法律出版社,2016年

《教育与女性》,天津古籍出版社,2005年

另外出版合著专著7部。


(三)论文:

在《社会学研究》、《比较法研究》等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主要有:

清代广东人口增长与流迁,《暨南学报》1990年2期,人大复印资料《明清史》全文转载  

郑观应与中国法律观念的近代化,《比较法研究》2003年2期

清代澳门中葡司法冲突,《暨南学报》2002年第4期

新方志见证中国基层法治建设历程,《中国地方志》2002年2期

清代打击拐卖妇女犯罪之考察,《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2年3期

晚清商人法律意识初探,《江西社会科学》2002年4期

清代外国科技人员管理法令初探,《暨南学报》2004年4期

从地方志看土地争讼案件的审判 ,《中国地方志》2004年7期

鸦片战争时期中西法律观念比较 ,《社会科学辑刊》2005年2期

广州国民政府产权政策评析,曾宪义主编《法律文化》2006年卷。

社会团体在社会秩序建构中的作用,《江苏商论》2006年第4期。

建国初期的性别意识与婚姻法贯彻,中国法律史学会《法史学刊》(2006年第1卷)。

两难的选择:建国初期的华侨婚姻政策,《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06年第3期。

清代条例的效力——以澳门涉外命案的审理为视角,澳门《文化杂志》2007年冬季卷。

清代广东水利纷争及其解决,《中国地方志》2008年第9期。

警察与家庭暴力防治——中国大陆与台湾之比较,《暨南学报》2009年第3期。

中国宗族研究:从社会人类学到社会历史学的转向,《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4期。

基层政权设置中的地方权力因素,《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0年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明清史》全文收录。

建国初期婚姻制度变革的地域性,《比较法研究》2010年第3期

民国时期商会推动下的商标法运行,《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2年第1期。

晚晴国籍立法动因新探,《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15年第3期


四、获得奖励:广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


五、社会兼职:广东省高校女性发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论证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