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果应用推广情况

发布时间:2014-03-10 来源:

    本成果构建了CEPA条件下跨境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已经过5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推广应用效果显著。

(一)培养了一大批适应 CEPA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的高层次法律人才

    近几年共为大陆及港澳培养法学专业人才2100多名。毕业生大部分就职于粤港澳三地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律师所或者企事业单位,在跨境法律事务中发挥日益重要作用,澳门特别行政区副监狱长吕锦云、阳江市委常委及市委秘书长林锐熙、广州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庄悦群、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飞龙、云浮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林江群、广州富力君悦大酒店总经理陈栢桓、香港骏骐骅企业有限公司董事黎暘、友邦保险中国区总裁蔡娘洲等,为推进三地经济、法律、文化及社会事务合作等做出了积极贡献。另外,如毕业生章少辉2011年正式宣誓成为欧共体律师,是迄今为止中国内地走出去的极少数欧共体律师之一;黄世春在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学习并获得硕士学位,现年仅31岁即已经担任国内知名上市公司章源钨业的董事总经理等。

(二)精品课程与新型教材的辐射和示范作用

    作为核心教材的系列英文版中国法教材,被许多高校的法学院系和国际学院选用,受到一致好评。英文版《中国法概论》入选“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简明中国法》获司法部全国法学教材优秀作品奖,《中国民法》、《中国商法》、《中国程序法》等系列教材整体获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专门为外招生编写的《商法学概论》、《刑事诉讼法》等教材一版再版;《港澳基本法要论》、《公司法》等多门教材获得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外招生教材建设立项并有部分教材在内地和香港两地出版发行;《港澳基本法》课程入选广东省高校重点课程;《英美商法》入选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商法学》和《英美商法》入选广东省精品资源共享课;其他“三三制”课程体系下的课程还有50门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等,这些课程都拥有极大的点击量,很好地推广了本成果并起到极佳示范作用。

(三)教学理念、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的引领作用

    CEPA条件下应用型跨境法律人才培养新模式,受到了兄弟院校的肯定。百余十名优秀毕业生先后考入杜伦大学、巴斯大学、纽约大学、乔治华盛顿大学、清华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名校继续深造,深受赞赏和欢迎。如09级本科生李芷君同学被录取为英国杜伦大学硕士研究生、卫妍妍同学被录取为英国巴斯大学硕士研究生、张鹿苹同学被录取为纽约大学硕士研究生;08级本科生李绮慧同学被录取为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硕士研究生;香港面授点的黎暘同学在我校获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后,即被录取为清华大学博士生;04级本科生香港陈晋威同学在我校获得学士学位后,同时被中国政法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录取攻读硕士学位,后又在香港中文大学攻读法学博士学位;澳门学生何乐心在我校获得法学学士后,被录取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有关教学改革成果通过公开出版、发表等方式,对内地与港澳兄弟院校的“多元化”人才培养实践起到积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随着国家招生政策的日益开放,2012年已有200家内地高校有了在港澳招生的资格,而对大部分内地高校而言,如何适用港澳学生的特点开展教学均处于起步阶段,本成果以一国两制为背景所进行的教育理念、办学模式、教材体系、教学方法与实训机制等方面的改革与探索,将为这些高校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革探索,特别是法学等相关学科的改革探索提供相应借鉴。同时,大陆与港澳的合作是三方的相互支持与合作,在前几十年的发展中,如果说内地获得了更多的港澳支持的话,未来的发展中,港澳则将更多的需要获得内地的支持,港澳高校如何适应内地学生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适合大陆与港澳合作需要的高端人才也将成为摆在港澳高校面前的重要课题,本成果的示范和带动将更为明显。

(四)为稳定港澳社会和“一国两制”的伟大实践提供人才支持。

    本成果对港澳基本法的相关研究及教学成果已获高度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港澳办和教育部相关领导多次莅校视察港澳基本法的教学科研及港澳法律人才培养等情况,受到高度评价和肯定。研究成果已被全国人大常委会采用。本成果还推广应用在作为全校乃至其他院校外招生公选课《港澳基本法》、经管类外招生必修课《商法》等法律课程的教学中,这对加强外招生对港澳基本法的认同和对内地法律体系的认识,促使港澳学生学成之后成为服务当地经济、稳定港澳社会、支持内地发展、落实“一国两制”伟大实践的中坚力量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