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大法学境外办学合作协议(七)

发表时间:2014-03-20 文章来源:

 2013我院与马来西亚国民大学法学院签署合作意向书

 

 

根据协议,双方共同开展研究活动和学术项目合作;可以进行人员互换并为其提供合作所必要的研究条件,保证交换的师生学习及学术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经进一步协商共同建立相应的合作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