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职工婚育病困等慰问工作的方案

发表时间:2019-02-28 文章来源:法学院

暨法通〔2019〕6号


学院教职工: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的“暖心工程”,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院教职工婚育病困等慰问工作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慰问工作的对象和范围

   凡学院教工,遇有结婚、生育、患病住院、直系亲属去世、个人或家庭特殊困难等情况,学院要及时做好慰问工作。


二、慰问标准



三、慰问工作经费的报销及慰问工作的组织
   以上慰问工作经费从学院教职工福利费或学院工会经费中支出,由学院党政办公室造表到学校财务报销。慰问工作由学院党委、院工会牵头组织,上门慰问。对于生活困难、因病致困等特殊情况,在二级工会慰问的同时,及时向学校工会汇报,学校工会会适时视情况给予慰问。


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19年 2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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