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视角下的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维护”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发表时间:2020-10-13 文章来源:法学院

2020年10月10日上午,由广东省法学会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学研究会主办,暨南大学竞争法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承办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视角下的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维护”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召开。来自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深圳大学、香港岭南大学等高校的知名学者以及来自上海、广东等竞争执法部门,深圳市中院等司法机关,腾讯、美团等互联网企业的实务专家等共30余人参加研讨。会议开幕式由广东省法学会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学研究会会长、我院副院长郭宗杰教授主持并致辞。

(学术研讨会现场)

郭宗杰在致辞中介绍了会议召开的基本背景,他指出,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发布了《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 “培育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泄露隐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消费环境”。随着现代科技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大数据“杀熟”以及网络环境中的各种虚假宣传行为等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也有损消费者权益。如何因应相关问题,给理论界和实务界提出了新的挑战,希望通过此次研讨,对相关理论和实务争议作出回应。

(宁立志、苏晓河主持会议,林平发言)

会议第一单元的主题是“大数据杀熟的法律规制”,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宁立志和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处处长苏晓河主持。主持人首先对议题进行了解析,紧接着开始了精彩的研讨环节。

第一位发言的嘉宾是山东大学竞争政策研究院院长、香港岭南大学竞争政策与规制研究中心主任林平教授,作为知名经济学家,林平教授从经济学的角度阐述了反垄断与消费者保护规制的差异,并对杀熟定价进行了经济学解析,经过充分的论述及案例分析,对规制大数据“杀熟”进行了思考及总结。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永忠教授从个人信息保护的多法协同角度论述数据经济下的市场失灵及其法律规制,并提出了多法规制体系及其工具创新的设想,他认为多法立体式规制要点在于分工与合作,应包含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类、竞争法类、个人信息法类。同时,工具创新的特点应为可选择化、精细化、可操作化。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殷继国详细介绍了数字经济时代新型垄断行为反垄断规制的基本立场,他认为新型垄断行为中有一些对竞争危害性认识不足,最后提出反垄断法规制的制度因应,包括竞争损害评估与正当理由的抗辩等。

(张永忠、殷继国、承上发言)

深圳大学博士后承上以人工智能时代个性化定价行为为切入点探讨大数据“杀熟”的反垄断规制,最后她认为可以从行为识别、效果分析、福利标准三个方面寻找个性化定价行为的反垄断规制进路。

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刘颖教授主要讨论了身份识别与个人信息去身份化的理论在大数据“杀熟”研究和实践中的运用。他还对比美国的专家判断及安全港标准以及欧盟GDPR的相关内容,阐述了匿名信息与假名化的内涵,最后对比联合国的交易身份与身份识别方法作总结。

美团政府事务部高级总监吴丽丽主要从企业的视角,分析了大数据“杀熟”的具体含义以及规制的法律问题,并就如何防范踏入大数据“杀熟”困局,以保障消费者权益等提出了思考。

(刘颖、吴丽丽发言,仲春评议)

最后,暨南大学竞争法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仲春总结了第一单元各演讲嘉宾的发言,并结合自己的研究内容分析了大数据“杀熟”法律规制的理论依据及实践发展方向。

会议第二单元报告环节,由深圳大学创新发展法治研究院院长、教授叶卫平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办公室副主任王峥共同主持,主持人介绍了第二单元主题与第一单元主题的联系及承接,并就网络虚假宣传的法律规制等作了理论阐述及实践分析。王峥还同与会专家分享了上海在推进竞争执法和竞争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探索与实践,上海的实践受到大家的广泛赞誉。

(叶卫平、王峥主持,谢晓尧发言)

第二单元讨论环节,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谢晓尧围绕商业言论的认知语用学,以案例为端,揭示了言语行为的“言外之意”以及虚构话语的逻辑地位。他认为语言符号的作用在于传达意义,语言的含义则是从语义到语用,每一项经验都是在一定广泛深厚的文化前提下获得的。

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廖艳嫔主要探讨了电商“二选一”的法律规制问题,她认为要首先对电商市场中的“相关市场”进行界定,并对电商平台“二选一”行为进行了具体的分析,提出应当考量经营自由与市场秩序规范的边界问题。

(廖艳嫔、刘阳、钟小凯发言)

暨南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刘阳通过分析大数据“杀熟”与价格歧视、价格欺诈等,提出了对大数据杀熟进行法律规制的困境,最后结合相关的法条提出了初步的破解建议。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钟小凯博士则主要从实务的角度分析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司法认定中的消费者权益因素考量,并分享了实践中的具体案例,讨论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中消费者权益考量应遵循的方法问题等。

腾讯研究院竞争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叶高芬对第二单元的发言进行了评议,叶主任逐一总结了各发言嘉宾的核心观点并给予了高度认可,同时结合自身在实务中的经历对网络虚假宣传的法律规制及其他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叶高芬评议,郭宗杰总结)

最后,郭宗杰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他表示此次会议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特别方式,集合了北上广深以及武汉、香港的知名竞争法学者以及来自竞争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企业的实务专家,议程紧凑、内容精彩,完全实现了“小型、高端、前沿、多元”的会议定位,是一次深度的理论与实践交流,研讨内容对相关问题的理论深化与实务发展具有积极推动意义。会议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刘晨希 图/谢忱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