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青年教师方斯远在《中国法学》(2020年第5期)发表论文

发表时间:2020-10-19 文章来源:法学院

近日,我院青年教师方斯远在《中国法学》(2020年第5期)发表论文《我国飞跃上诉的制度构建:兼论有限三审制的改革路径》。

该文认为: 我国现阶段尚不具备实行全面三审终审制的条件,但有必要通过有限三审制的试点改革,纠正对再审和提高受案标的额等改革措施的过度依赖,为事实审与法律审的分离以及许可上诉标准的构建等问题的解决积累经验,为金字塔式的司法统一机制以及三审制提供制度铺垫。政策形成型飞跃上诉有助于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亲历审判形成政策,克服现行法律统一与发展机制的不足,亦能避免对我国两审终审制的根本冲击,是有限三审制最合适的制度选择。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需根据我国的司法现状与改革目标量体裁衣。应当将试点范围限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各巡回区,以当事人合意作为启动要件,以一审法院的前期审核为基础,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系争法律问题的典型性和重要性裁量受理。

《中国法学》(2020年第5期)


【方斯远简介】

方斯远,1985年4月出生,民革党员,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师,硕士生导师。中山大学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等核心期刊发表数篇论文,与最高人民法院何帆处长合译《从专业化审判到专门法院》。在研究中注重商事实体法、程序法的协同研究。作为核心成员与最高人民法院参与申报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成功申请到重大课题《跨行政区划法院组织体系与管辖制度改革研究》,参加中国法学会《法院检察院人财物市级统管第三方评估》,并参与撰写相应报告。担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学术论文征文比赛”辅导专家,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智库咨询委员,广州市互联网法院、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文字编辑: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