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1日下午,我院举办暨南法学论坛·名师讲坛第151期。本期讲座于线上举行,希腊雅典大学国际法教授玛丽亚·加沃内利(Maria Gavouneli)受邀为学院师生作主题为“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新协定及其对欧洲水域的影响”(The New BBNJ Treaty and Its Impact in European Waters)的专题学术讲座,我院国际法教研室主任徐奇博士主持,海南大学法学院讲师段文博士与谈,100余名校内外师生在线积极参与。会议开始,徐奇博士代表我院向加沃内利教授表达了诚挚的欢迎和感谢。随后,徐奇博士分别介绍了主讲人和与谈人的学术履历。
本次讲座围绕最新通过的《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国际协定》(以下简称《BBNJ协定》)展开,该协定是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下达成的关于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地区的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国际文书。加沃内利教授详细介绍了欧洲水域的各开放海域以及封闭海域,然后从海洋遗传资源、划区管理工具(包括海洋保护区)、环境影响评估、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四个方面展开。
首先,加沃内利教授表示,对于目前对于公海的海底遗传资源,大多数欧洲国家仍然秉持先到先得的理念,且将自己视为遗传资源的消费者,目前需要寻求更大影响力以平衡公海自由和以有意义的方式保护和保存资源二者之间的关系。其次,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的渔业和各种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严峻挑战,加沃内利教授提出,《BBNJ协定》规定要建立海洋保护区、管理计划草案,以及缔约方大会和船旗国实施、监测和审查等建议。然后,加沃内利教授认为需要通过确定缔约方进行和报告评估的程序、门槛和其他要求,使《公约》关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地区环境影响评估的规定得以实施,比如由船旗国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由科学和技术机构制定标准和准则,供缔约方大会审议和通过等。最后,加沃内利教授谈到了能力建设和转化技术,她表示可以建立一个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委员会或者以透明、非对抗性和非惩罚性的方式运作一个争端解决机制来将技术转移到世界其他地方。
在与谈和问答环节,段文博士高度肯定了加沃内利教授讲座的学术价值和意义,并提出了两方面的问题:一是《BBNJ协定》草案似乎更强调不损害其他相关法律制度下措施的效力,这是否会导致和既有的法律制度的权限相重复/重叠?二是《BBNJ协定》草案下环境影响评估的启动门槛和《公约》的表述有所不同,这是否意味着和《公约》不一致?加沃内利教授均作出了详细回应。在问答环节,同学们提出了“《BBNJ协定》对南极治理机制的影响(特别是对海洋保护区的管理)”“未来南极理事会和区域渔业管理组织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加沃内利教授也作出了详细解答,线上探讨热烈、氛围浓厚。
在讲座最后,徐奇博士再次向加沃内利教授表示深切感谢,他表示此次讲座让人印象深刻,参与讲座的师生们对《BBNJ协定》及其对欧洲水域的影响都有了更深的了解。徐奇博士邀请加沃内利教授将来有机会能做客暨南园,和大家线下展开更多深入的交流。本次讲座在师生们的热烈鼓掌中圆满结束。
图文│张铭洋
初审│徐奇
审核│陈贤凯
复审│朱子木
终审发布│林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