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讲坛(第155期)| 外空资源开发利用中的四个核心法律问题

发表时间:2023-05-26 文章来源:法学院

2023年5月19日下午,我院举办暨南法学论坛·名师讲坛第155期。本期讲座于线上腾讯会议举行,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苏金远博士受邀为学院师生作主题为“外空资源开发利用中的四个核心法律问题”的专题学术讲座,我院国际法教研室主任徐奇博士主持,我院校友、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讲师张鹿苹博士与谈,线上140余名师生积极参与。随后,徐奇博士分别介绍了主讲人和与谈人的学术履历。

  

(讲座主题)

  

讲座开始,苏金远教授指出,外空资源开发的法律问题备受国际法学界的关注,他围绕四个核心法律问题进行探讨。首先,他介绍了外空资源的开发权利问题,特别强调这里的“外空资源”是指外空非生物资源。关于各国在外空是否有单方面开放矿物资源和水资源的权利问题,他从现有的外空条约和习惯国际法原则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其次,他提到了外空领域的活动协调问题,并表示在外空利用中排他性可能无法避免,但是也要受到严格限制。安全区的建立需要妥善顾及义务,建立像《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一样的优先权制度。然后,他强调了外空法中的惠益分享义务。他强调了《外空条约》第十一条关于信息公开的义务或者信息分享的义务,表示不能忽视发展中国家以及各个直接或者间接对探索月球作出贡献的国家所做的努力,合作与能力建设应当成为惠益分享新方式,并用于公共事业,如行星防御、碎片减缓清除、保护太空遗产等等。最后,苏教授就外空的环境保护也发表了自己的见解。机制上,他建议联合国外空委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设立专门工作组,同时也要尽可能减少对外空探索和利用自由的影响。

  

(线上讲座)

  

在与谈和问答环节,张鹿苹博士与苏金远教授就“如何和平利用外空”“外层外空资源利用在其他的领域是否有更多的参考价值”“航空和航天之间的界限”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交流。她提出了另一种思路,即对外层空间的立法中法律渊源的思考,从国际条约、联合国决议、软法、国内立法四个方面分析国内法和国际法互动的模式对于国际法的影响。在问答环节,同学们就将海洋法上的部分制度规则类比和迁移运用到外空法律制度等问题与三位老师进行了深入交流。线上探讨热烈、氛围浓厚。

  

(苏金远教授) 

  

随着讲座进入到尾声,徐奇博士对苏金远教授和张鹿苹博士表示了诚挚的感谢。他指出,苏金远教授的讲座围绕着外空资源利用的四个层面展开,结合国际法基础理论、国际海洋法等领域分享了本人最新的研究成果,为同学们进一步研究国际空间法提供了指导。徐奇博士期待苏金远教授和张鹿苹博士有机会能亲临暨南园和大家线下展开更多深入的交流,历时2小时的讲座圆满结束。

  

图文:张铭洋
初审:徐奇
审核:陈贤凯
复审:朱子木
终审发布:林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