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试行)办法
为激励我院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促进我院学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根据《暨南大学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登记手册》(修订)中的评分办法,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本办法适用于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全日制全体本科学生。
发表时间:2023-09-15 文章来源:法学院
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试行)办法
为激励我院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促进我院学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根据《暨南大学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登记手册》(修订)中的评分办法,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本办法适用于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全日制全体本科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