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春
- 职称:副研究员
- 邮箱:chunzhong@jnu.edu.cn
一、姓名:仲春
二、学习经历:
中南大学(铁道学院) 工学学士
安徽大学 法律硕士
上海交通大学 法学博士
华东政法大学 法学博士后
三、研究方向:竞争法、知识产权法、网络法
四、电子邮箱:chunzhong@jnu.edu.cn
五、发表论著(论文、专著):
专著独著:
创新与反垄断,互联网企业滥用行为之法律规制研究,法律出版社,2016年。
合著:
王晓晔主编,反垄断法的相关市场界定及其技术方法,法律出版社,2019年。
王先林主编,中国反垄断法实施热点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年。
张光良主编,国际知识产权发展报告,2019-2021年。
论文:
数字经济平台相关市场界定研究,法治研究,2023年3月;
万物互联背景下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层级的确定,知识产权,2022年12月;
短视频平台著作权间接侵权责任认定规则探析,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报,2022年8月;
信息搜索领域数据互联互通的利益衡量及法律,人民司法,2022年第13期;
数据不正当竞争纠纷的司法实践与反思,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2022年1月;
我国数字经济领域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的检视与完善,法学评论,2021年7月;
竞争法视野下的数据携带权及践行构思,电子知识产权,2021年6月;
美国FTC诉高通标准必要专利垄断案二审研究,人民司法,2021年第13期;
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费率裁判思辨,知识产权,2020年10月;
国际标准必要专利热点案件介评,中国应用法学,2020年第2期;
标准必要专利与反垄断法的最新国际实践——FTC诉高通垄断一审介评,知识产权,2019年11月;
数据不正当竞争案件的裁判规则,人民司法,2019年4月;
“微信封禁公众号垄断纠纷”一审介评,知识产权与市场竞争研究,2019年第1期;
专利国际诉讼中反禁令的司法应对,知识产权,2018年4月;
标准必要专利相关市场界定与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研究,知识产权,2017年7月;
互联网第三方支付相关市场界定研究,中国物价,2015年12月;
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滥用的规制安全港原则及其他,电子知识产权,2014年9月;
互联网行业反垄断执法中相关市场界定,法律科学,2012年4月,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互联网领域专利诉讼的滥用与规制—从反垄断与专利制度的视角,电子知识产权,2012年9月; (该文获得全国竞争法论文
首届大赛优胜奖)
互联网搭售行为的规制初探——以“奇虎360”诉“腾讯”垄断案为例,科技与法律,2012年4月;
金融危机带来的反垄断法难题——各国的做法及对我国的启示,行政与法,2010年2月;
金融危机与反垄断法实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4月;
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的国际视角——《竞争政策与知识产权行使》介评,电子知识产权,2009年5月;
论我国《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制度,政法论丛,2009年5月;
反垄断法在中国即时通讯行业的应用分析,科技与法律,2009年3月。
六、承担课题或科研项目:
主持2019国家社科项目:数字经济竞争法实施难点问题研究;
主持2017国家社科重大课题“国际法与国内法视野下的跨境电子商务建设研究”子项目;
主持2016中国法学会后期自助项目:互联网企业滥用行为之法律规制研究;
主持多项高新技术企业横向项目;
参与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条件法律问题研究;
参与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司法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发展问题研究;
主持广东省市场监管局项目: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执法参考;
参与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中国司法管辖权问题研究;
参与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必要专利诉讼之研究报告;
参与国家社科重点项目,垄断认定过程中相关市场边界划分原则与技术研究;
参与司法部重点项目,反垄断法实施问题研究。
七、当前兼任社会职务: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 理事
广东省市场监管学会 副秘书长
广东省法学会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学研究会 秘书长
广东省法学会网络与电子商务法学研究会 常务理事
广州、深圳南山、顺德商业秘密保护基地专家
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
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库专家
八、实践成果:执笔相关研究报告得到省委领导批示采纳,并获得学校A级应用类成果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