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召开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单位协调会

发表时间:2024-01-19 文章来源:法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暨南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建设进程,1月18日上午,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在番禺校区知识产权大楼709会议室组织召开基地协同培养单位协调会,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黄建新主持。基地协同培养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协调处处长何勉之、四级调研员胡晓生,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室主任邹享球,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主任闪涛,合伙人、管委会委员杨超男,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高轩,办公室主任梁森,教科办主任张璐等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高轩传达了《教育部办公厅 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关于公布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名单的通知》,并介绍了暨南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的基本情况。

何勉之对基地获批表示祝贺,并就建设方案中的指导思想、服务方向、建设原则及问题导向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并表示将全力支持基地建设。

邹享球介绍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基本情况以及与暨南大学的合作渊源,对共建内容表示支持,并表示接下来将积极参与方案建设,为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特色班等提供司法支持。

闪涛介绍了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在涉外法律服务、法律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特色和做法,表示律所将积极参与基地建设和学生培养过程,并对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特色班的学习内容、学习地点及学习形式等方面提出建议。

与会人员就《暨南大学港澳台侨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方案》、共建项目及内容及合作模式等方面展开热烈的讨论。大家一致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完善方案内容,发挥各单位优势,共同打造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

最后,黄建新对三家协同培养单位在基地项目申报过程中所给予的支持表达感谢。他表示,基地申报是合作的开始,希望后续三家协同培养单位进一步参与基地建设,共同加强港澳台侨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更好地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会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郭宗杰与协同培养单位代表进行交流,就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交换了意见。


图文:林奕萍

编辑:廖章杰

初审:梁森 张璐

复审:高轩

终审发布:黄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