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
该文主要运用案例与比较研究方法分析香港法院如何在司法实践中诠释人的尊严的概念,旨在探求人的尊严的概念在香港普通法中的发展与演进。文章在对1997年-2019年间香港法院涉及人的尊严的31个判例进行典型性个案解剖与类案规律性归纳的基础上,指出香港法院在涉及平等权、隐私权、工作权、尊严权以及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处罚或待遇的案件中解释人的尊严的概念。人的尊严的概念为法官审判提供了一个法理基础,法官经常运用该概念解释各项具体人权。同时,人的尊严的概念也是诉讼当事人保障其各项具体人权的一个有力工具。尽管香港法院引用了欧洲人权法院和其他普通法地区法院对人的尊严概念的解释,但也具有自身特色。香港法院在塑造人的尊严的概念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人的尊严概念在普通法系的发展贡献中国香港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