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学生“律政精英”孵化计划——开启香港模拟法庭初体验!

发布时间:2023-11-22 来源:法学院

为帮助粤港澳大湾区青年更好地了解香港法律制度和司法程序,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培养更多涉外法治人才,1112日,香港立法会议员颜汶羽博士与善导会在前北九龙裁判法院举办模拟法庭比赛。其中,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来自中国香港的四位学生高铭泽、谭颖楠、黄凯诗、麦智霖作为辩方律师团队为被告方(defendant)进行无罪辩护。

 

(与律政司林定国司长和潘兆童法官讨论)

 

本次比赛以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险药物条例》第4(1)(a)(3)条“危险药物的贩运”为主题,由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担任法官,由香港青年学生组成团队担任控辩双方律师,同时邀请香港终审法院潘兆童法官作为嘉宾出席。在模拟法庭比赛前,法律导师陈永豪大律师和陈正霆大律师带领学生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训练。

 

通过本次模拟法庭活动,参与的学生扮演律师和证人等不同角色,体验司法程序和法律裁决的过程,并学习如何分析案情、提出论点和辩护。在模拟法庭比赛中,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展开激烈对抗。辩方团队内,高铭泽和谭颖楠负责盘问(cross-examination)控方证人和主问辩方证人,黄凯诗作辩方开案陈词,麦智霖作辩方结案陈词。最终,陪审团以70裁定被告无罪。随后,林定国司长就控辩双方的表现作出评价,总结本次模拟法庭活动。林定国司长和潘兆童法官与青年参与者讨论“一国两制”政策下内地与香港的法律制度的异同之处。学院学生积极参与讨论,发表个人对于相关制度的理解,深入探析香港法律制度与内地法律制度的差异。林定国司长认为香港与内地法律体系与程序虽然有不同,但是加强法治教育、推广香港法律和粤港澳大湾区内法律实务接轨,都是以法治建设为最终目标的。


关于参与模拟法庭感想

高铭泽(2021级 中国香港)

在本次模拟法庭中,我担任辩护律师,负责主问和盘问。陈正霆大律师是我们这三个月训练中的法律导师,他为我们讲解了这一条例的犯罪元素、传授了一系列法庭辩护的技巧,协助我们为被告提供有效辩护。在法庭上,律师的职责除了为当事人辩护,更重要的是在主问和盘问证人的环节让陪审团理解律师的辩护逻辑,从而说服陪审团对被告进行无罪裁定。经过我们队伍长达三个月的充分准备,这次比赛以陪审团7:0裁定被告无罪结束。这是我们模拟法庭之旅收获到的最好结果。

这次的模拟法庭是我进入大学以来参加的最有意义的活动之一。它不仅使我的实践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还让我充分地把法律理论知识结合到实践中,进一步深化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另一个重大收获是我深深感受到法律“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和对法律的坚定信仰。法庭上的庄重、严肃告诉我们法律是公平的,法律面前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这样的氛围让我更加尊重和信赖法律,提醒我作为律师的职责和使命。我意识到,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每个人都渴望法律能够为他们伸张正义。这不仅是对法律的信任,更是对社会正义的期待。

(高铭泽盘问控方证人和主问辩方证人)


谭颖楠(2021级 中国香港)

为期三个月的模拟法庭之旅终于告一段落了,很荣幸能够获得此次社会实践机会。我作为一个对模拟法庭知识一知半解的萌新,渐渐在准备过程中寻到一些门道,受益匪浅。

我在队伍里担任辩方律师二,负责主问和盘问。经过导师陈永豪大律师和陈正霆大律师的针对性指导,我从在主问证人时因使用诱导性问题被截停的新手小白,变成自己能够意识到问题所在并优化主问技巧的学生。我在暑假去了广州越秀区法院实习,对于内地庭审的程序也有所了解。在庭审上,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有些地方存在差异。最后,我想感谢同队的队友,很高兴与你们一起合作、学习和进步。希望自己未来在法律的道路上勿忘初心、砥砺前行。

 

(谭颖楠盘问控方证人和主问辩方证人)



 

黄凯诗(2020级 中国香港)

在模拟法庭实践过程中,我了解到很多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不同的地方,比如普通法系比大陆法系更加重视证人在庭审过程中的口供;普通法系是陪审团认定事实,法官适用法律;大陆法系是法官主导庭审,事实和法律都由法官认定和适用。

本次实践让我深入了解到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之间的区别,更让我感受到内地和香港法治制度是紧密相连的。这次活动对我十分有帮助,它不仅让我对香港的法律程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还让我认识到了法律知识和技能的重要性。在未来,我将继续努力学习和实践,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综合能力。同时,我也希望能够将这次活动的收获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麦智霖(2020级 中国香港)

非常荣幸能参与此次在香港的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原来在课堂上所学的知识一下子在现场得到了检验,让我能够真实地感受到香港司法制度发展,同时也非常开心能够和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先生以及终审法院法官潘兆童先生一齐探讨这次活动的想法与关于内地和中国香港法例制度的不同之处,最后非常荣幸可以和那么多位优秀的同学一齐学习同进步!


图文编辑 | 魏越

责编 | 陈科含

初审 | 黄奕枫

复审 | 李志

终审发布 | 李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