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领导带队访问香港多家法学院和实务机构 深入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

发布时间:2024-09-29 来源:法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建设,提升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水平,9月23日至24日,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暨南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院长郭宗杰,院长助理兼法律学系主任、暨南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副院长徐奇,教学与科研管理办公室主任张璐一行赴香港访问交流。郭宗杰一行相继拜访了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分会(仲裁中心)、香港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香港维德大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香港)、广东宏安信律师事务所(香港)及香港陈佩玉律师行、知恒香港律师行、广东华商(香港)律师事务所等高校与实务部门。各方就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交换生安排、学生在港实习、涉外法律实务教材编写和相关培训等事宜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达成了具体的合作意向。

  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和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院长林峰、副院长丁春艳,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傅华伶、副院长赵云及学院相关研究中心老师景辉、朱含、关韬睿、肖炜霖等参加了座谈与交流,双方就互派交换生、加强师资交流、共同举办学术会议等达成广泛共识,并基本确立合作的具体模式。

 

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分会(仲裁中心)和香港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交流团一行同中心副秘书长王皓成、助理法律顾问张骋远和夏婧捷、协会会长罗伟雄进行了座谈。双方讨论了涉外法治实务课程设置和培训、实习生安排、深化学术交流合作等问题,并达成了众多共识。

 

维德大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香港)、广东宏安信律师事务所(香港)及香港陈佩玉律师行、知恒香港律师行、广东华商(香港)律师事务所,交流团同机构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大家就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涉外法律实务课程教学、实习生安排、拓展国际商事仲裁和国际调解培训等事宜开展了详细研讨,形成了初步合作意向和具体的工作安排。

交流团在短短2天时间内访问9家机构,行程安排紧凑且富有成效,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培育)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达成诸多共识和合作意向,为我院加强同香港法律院校和实务机构开展涉外法治领域的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图文:徐 奇

编辑:钟 媚

初审:张 璐

复审:高 轩

终审:郭宗杰 黄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