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成果针对“一国两制”和CEPA条件下,跨境法律服务的飞跃发展对跨法域法律人才的巨大需求,携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积累和探索,打破了现行法律人才培养体系的单一性,探索形成了具有兼容性和更强适应性的跨境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确立了“中国法为本,跨法域融合”的跨境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的理念和目标;构建起本土化与跨境合作有机结合的培养模式;探索出具有全球视野的“中国法+港澳法+国(区)际法与外国法”的“三三制”课程体系;建设了分层化、多元化的新型法学教材系列;探索和构建与港澳接轨的法律职业跨境对接机制。本成果已培养出的数千名跨境应用型法律人才,已成为服务跨境法律事务的主力军,更已茁长成稳定港澳社会,促进大陆与港澳区域法律文化日趋交融的生力军,日渐发挥着中坚力量的作用。
2.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
(1)针对CEPA条件下,大陆与港澳合作日趋融合,跨境法律事务越来越多,社会所亟需的兼容精通不同法域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却极其匮乏,然我国现行法律人才培养理念和目标“一元化”,以及法律人才培养体系“单一性”的现状,解决了CEPA条件下跨境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缺乏匹配的、系统的理念统帅和指导的核心问题,确立了对精通三地法律,能力突出,能够适应“一国两制”需要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为跨境法律服务提供人才保障。
(2)针对大陆与港澳三地间不仅法域不同,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也存在很大差异,然我国现行法律人才培养仍为趋同的、传统的、单一的办学模式,很难企及人才培养圆满实现顺利融入及满足不同区域社会需求的情况,解决了创新与跨境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需要相适应的办学模式,实现了跨境法律人才培养与各区域社会需要的无缝衔接。
(3)针对现有的课程体系以及教学内容,不仅无法满足“兼容式”、“多元化”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养,且在批判性思维、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培养方面也彰显不足的情形,解决了学科知识结构体系及内容与跨境应用型法律人才素质培养不协调的基础问题,实现全面塑造学生兼容精通不同法域的专业素养,且涵养并提升了学生的多元智能。
(4)针对在大陆与港澳“一国三法域”条件下,在内地开展“多元化”的法学基本技能训练和实践教学,势必遭遇与港澳法律职业不对接的特殊困难和障碍的窘境,解决了教学模式及职业实务技能养成机制与跨境应用型法律人才实践能力培养不适应的根本问题,实现培养和夯实学生处理跨境法律事务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