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概况

 

1.“中国法为本,跨法域融合”的跨境法律人才培养理念

本成果确立了“中国法为本,跨法域融合”的跨境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新理念,有效地解决了“一元化”传统法学教育体制下特色法律人才培养理念欠缺的问题,实现对跨境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

2.本土化与跨境合作有机结合的培养模式

积极探索出本土化与跨境合作相结合的培养模式。一是“走出去”,建成境外面授基地4个,港澳实践教学基地3个,实现将本科和硕士教学均延伸到港澳;二是“请进来”,以大量敦聘港澳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及举办学术报告和座谈、组织港澳校友定期返校交流、与港澳相关法律教育机构建立起良好的跨境沟通机制和多种合作机制等方式,让内地法学教育融入“港澳元素”。

3.具有全球视野的“三三制”课程体系

实现课程体系“三三制”改造:“中国法+港澳法+国(区)际法外国法”。(1)全球视野。在国(区)际法外国法模块的课程中引入英文原版教科书,率先在国内推出自主中国法全英教材系列。(2)结构合理。在内地法核心课程模块基础之上,设置了港澳法课程模块和国(区)际法外国法模块,如增设必修课程《港澳基本法》,该课程已是广东省省级重点课程。(3)信息化、精品化。已建成国家、省、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等50多门,主干课程均已实现信息化。

4.分层化、多元化的新型法学教材系列

三大教材系列凸显创新性、实用性和适应性。(1)配合中国法双语教学,推出国内首套全英教材系列,获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和司法部全国法学教材优秀作品奖,入选“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2)针对港澳生学习特点组织编写境外生教材,已有13本列入国务院侨办境外生教材系列资助计划,已经出版4本。(3)探索适应内地学生需要的新型教材,《商法学》教材的原理、实例与图解三位一体,获中国大学出版社教材一等奖。

5.与港澳接轨的法律职业对接机制

建成与港澳接轨的实务训练和养成职业技能的多种机制。(1)以“3+1”、“2+2或课程贯通衔接等方式,构建“大陆-港澳及海外合作培养”机制。(2)专设与港澳接轨的职业能力训练课程,创新相匹配的教学模式。(3)通过建成实训室、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组织实务专题报告等,不断优化实践教学条件和实训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