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概况

1、率先探索出跨境法律人才的培养理念

传统的“一元化”法律人才培养体制只能适应内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需要,从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模式到教学体系均不能适应“一国两制”和CEPA条件下大陆及港澳对跨境法律人才的特殊要求,以及一国“三法域”背景下日益扩展的区域法律实务与法律文化交融的需要,本成果所确立的“兼容式”、“多元化”跨境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理念,契合时势的需要,具有引领作用,其不仅填补了“一元化”传统法学教育体制下特色法律人才培养的空白,且有利于进一步落实“一国两制”伟大实践,促进大陆与港澳区域法律文化的日趋交融。

2、构建本土化与港澳合作有机结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

为造就兼容式跨境法律人才,针对三地三法域,本成果建立了本土化与跨境合作相结合的办学新模式和跨境法律职业对接机制,“请进来”有效地将“港澳元素”融入内地法学教育体系,“走出去”则将内地法学教育延伸到港澳,通过与港澳法律机构和法学院系的沟通交流及共同开发课程、研究培养新机制、新途径,促进了区域法学教育的交融互动,并逐步建立起内地法学教育与港澳法律职业的对接机制;通过对课程体系进行“内地法+港澳法+国(区)际法与外国法”的“三三制”改造,打造出具有全球视野、结构合理、亮点突出的课程体系,同时构建起与应用型跨境人才培养相匹配的分层化、多元化的新型法学教材系列,实现形成兼容型、体系化的跨境人才培养新模式。

3、探索出与港澳接轨的法律职业能力养成与对接机制

为实现跨境法律人才培养中对不同法域间法律职业能力的深度衔接,本成果全方位构建起以跨境职业能力培养为导向的课堂和实践教学的系统工程,革新及兼采多样的教学方法,专设了与港澳接轨的职业能力训练课程,引入英文原版教材开展国际法与外国法的双语教学,率先推出中国法全英教材系列,方便学生在英文背景下学习中国法,形成了本土化与国际化有机结合的教学新模式,创设境外实践教学基地,创新了实践教学和实训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