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学胜:《著作权刑法保护视阈下“复制发行”的法教义学解读 》(《知识产权》2019年第6期)

发表时间:2020-05-29 文章来源:法学院

贾学胜,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摘要】 对侵犯著作权罪的核心构成要件 复制发行 的解释必须坚持教义刑法学的基本立场,而非著作权法对 复制权 和 发行权 的法律规定。复制和发行是著作权法定利用行为的两大支柱,而刑法上的 复制发行 则涵括了著作权法规定的所有法定利用行为,侵犯著作权罪因而能够对著作权提供全面的保护。私服和外挂、提供规避技术措施工具和设链行为均是复制发行在信息互联网环境下的新形态,应该予以刑法的规制。司法解释对复制发行的解释并没有架空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发行 与销售是两种不同的行为类型。

【关键词】著作权;复制发行;私服和外挂;提供规避技术措施工具;设链行为;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