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斯远:我国飞跃上诉的制度构建:兼论有限三审制的改革路径(《中国法学》2020年第5期)

发表时间:2020-10-19 文章来源:法学院

方斯远,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师,法学博士

【内容摘要】 我国现阶段尚不具备实行全面三审终审制的条件,但有必要通过有限三审制的试点改革,纠正对再审和提高受案标的额等改革措施的过度依赖,为事实审与法律审的分离以及许可上诉标准的构建等问题的解决积累经验,为金字塔式的司法统一机制以及三审制提供制度铺垫。政策形成型飞跃上诉有助于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亲历审判形成政策,克服现行法律统一与发展机制的不足,亦能避免对我国两审终审制的根本冲击,是有限三审制最合适的制度选择。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需根据我国的司法现状与改革目标量体裁衣。应当将试点范围限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各巡回区,以当事人合意作为启动要件,以一审法院的前期审核为基础,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系争法律问题的典型性和重要性裁量受理。

【关键词】 飞跃上诉  审级制度  许可上诉  有限三审制


(文字编辑: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