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研究生夏季毕业和学位工作指引及答辩工作时间安排

发布时间:2025-03-04 来源:法学院


2025年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夏季毕业和学位工作时间安排

夏季

项目

具体说明

备注

2025年1月6日前

学位系统完善相关信息

凭学生校园卡卡号和学号从学校主页信息门户登陆进入学位系统完善相关信息。务必完成个人培养计划、中期考核和开题报告,否则无法进行预查重。

同等学力人员只确认开题报告

2025年1月2-4日

上传论文进行预查重

1.1月2-3日为学生上传时间,上传完毕即刻与导师联系审核,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预查重。

2.1月3-4日为导师审核时间 

上传论文不含首页、独创性声明、附录、致谢等,要含中英文摘要、目录、关键词、论文正文、参考文献、注释等。不得出现本人和导师的姓名。

论文格式严格按附件《暨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定标准

论文“去除引用本人发布”预查重率>30%的学生,不能参加预答辩和正式答辩

2025年1月6日

上交预答辩论文

1.预答辩纸质版论文5本、预答辩申请表1份;

* 学生需经导师确认预答辩论文稿并同意后,方可参加预答辩

具体提交方式以实际通知为准

地点:暨南大学番禺校区知产大楼809研管办

论文“去除引用本人发布”预查重率>30%的学生无需上交论文,不能参加预答辩和正式答辩,并将延迟毕业。

2025年1月10-13日

预答辩

学院研管办组织预答辩


 

2025年3月15日前

 

上网提交毕业/结业申请

毕业申请需经学院审核和培养办审核,不需导师审核。毕业申请最终审核后才可进行学位申请。已达最长学习年限者,需先提交延期毕业申请。此审批流程较长,需预留足够的时间。

注:非学历教育者不需做毕业申请,做结业申请。

请严格按照附件9《暨南大学毕业申请流程指引》进行,申请时间以学校培养办最终通知时间为准

2025年3月20日前

 

 

上网提交学位申请

在网上进行学位申请,并提交发表的论文和科研成果(科学学位学生在系统录入科研成果,专业学位学生提交),填写学位论文题目。

注:科研成果需在“培养管理系统-创新成果”栏目录入,方可显示在学位申请中。

后期须在学位系统正式查重管理栏目的科研部分添加申请学位用的科研,打印含完整科研信息的学位申请书,交学院作存档文件。

1.请看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相关规定;

2.请看学生学位申请手册。

2025年4月10日

上传论文进行正式查重及论文评阅

上传论文(包括二次学位申请者)进行正式查重及论文评阅,需导师审核通过且在系统提交学位申请才可以进行正式查重。

正式查重的合格率为≤20%

上传论文不含首页、独创性声明、附录、致谢等,要含中英文摘要、关键词、论文正文、参考文献、注释等。不得出现本人和导师的姓名。

注:自2018年夏季申请学位开始实行电子评阅,以上传的正式查重论文为评阅论文,不需再上交纸质版评阅论文。

2025年5月9日

提交正式答辩论文与评阅意见修改说明

1. 查重率≤20%且通过论文评阅的学生打印5本论文(学生本人与导师均需签名,未签名者不安排答辩)交学院研管办;

2.上交评阅意见修改说明1份。具体提交方式以实际通知为准

文印中心:暨南大学蔡冠森博物馆1楼,电话85222187
番禺校区文印中心:恒大教学楼内

 

2025年5月15日前

  网上补充发表论文等科研成果

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入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情况,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给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审核。


 

2025年5月19-23日

 

论文正式答辩

学院组织论文答辩,答辩人需以PPT形式报告论文主要内容,硕士约5-10分钟。

(重点介绍评阅意见指出的问题以及修改情况、选题目的、意义及创新点)

以具体通知日期为准。

2025年5月26日前

 

学位系统完成电子照片确认

学历教育学生,需确认学信网已经有毕业照片。

非学历教育学生,需登录系统确认学位系统与国家同力平台电子照片一致, 禁止使用与平台不一致的照片。


 

2025年6月5日前

学位数据上报

在系统学位数据上报栏目:填报和完善学位相关信息,打印学位信息采集表,签名后上传电子版至学位系统。


 

2025年6月20日前

学位系统论文归档

获分委会审议通过的学生,上传学位论文终稿(独创性声明及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须含有学生和导师手写签名);二次学位申请者需重新上传终稿;可修改论文题目等相关信息。

申请涉及内部事项学生:须在答辩前一个月填写并交申请至学院;须在系统提交已签批的电子版申请表方为完成申请;须在学位论文封面左上角标注“涉及内部事项,公开日期:20XX年XX月”字样;涉及内部事项的论文将全部参加上级部门的学位论文质量抽查。

上传终稿论文后请及时联系导师,请导师在系统审核通过。

2025年6月27日

提交所有材料

以具体通知为准


 

2025年7月5日前

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获硕士学位者,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填报学位论文信息及上传论文终稿(含有学生和导师手写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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